
日前,宁夏银保监局发布《宁夏银保监局关于宁夏平罗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兼并平罗沙湖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宁夏平罗乡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平罗农商行”)吸收兼并平罗沙湖村镇银行,承接后者的债务、债务,并催促其完结闭幕相关事宜。
依据《批复》,吸收兼并筹建事项完结后,平罗农商行应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向监管部门提出法人组织改变和分支组织开业等相关申请事项。一起强调,该行在吸收兼并过程中要做好预案,保证人员、事务安稳,防备舆情危险,强化危险管控。
公开材料显示,平罗沙湖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大股东为宁夏黄河农商行。而宁夏黄河农商行一起也是此次吸收方平罗农商行的榜首大股东,持股份额45.3%。
事实上,这是继2020年12月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宁波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获批闭幕后,又一起村镇银行闭幕案例。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集团有关负责人对此解说,此举是落实监管要求,旨在完成强强联合,充分整合资源,扩大村镇银行本钱实力、事务规划和区域影响力,为客户供给更全面周到的金融服务。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讨室主任李广子认为,村镇银行发展需要进行新一轮整合,“发起行能够将运营情况一般、数量较少无法形成规划效应的村镇银行出售给其他银行,由其他银行对村镇银行施行集约化办理,统一品牌,提高形象。另外,部分运营欠好的村镇银行也能够选择与本地其他银行兼并,或许彻底退出市场。”
2021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危险变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支持主发起行向村镇银行补充本钱以及帮忙处置不良贷款,适度有序推动村镇银行变革重组,支持引入合格战略投资者帮助收买和增资,以及强化对主发起行的鼓励束缚等。银保监会表明,正着力推动危险处置和变革重组,引导村镇银行不断增强危险抵挡能力,提高“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完成继续健康发展。
数据显示,到2021年12月末,全国共有村镇银行1651家,在银行法人组织数量上占比约35.8%。